抵押權是什麼?
抵押權是債權人(如銀行)對債務人或第三人的不動產所設定的擔保物權。設定抵押權後,如果借款人無法還款,銀行有權依法拍賣該不動產來優先受償。房貸就是典型的抵押借款——你用房子設定抵押權給銀行,換取貸款額度。
定義:債權人對不動產設定的擔保物權,借款人無法還款時可依法拍賣優先受償。
重點整理
- 是法律上的擔保物權,需到地政事務所登記
- 設定抵押不影響使用權(你仍可住在房子裡)
- 借款人無法還款時,銀行可聲請拍賣
- 第一順位抵押權優先於第二順位受償
詳細說明
簡單來說,抵押權就是銀行的「保險」。你跟銀行借房貸,銀行把你的房子設定抵押權,萬一你還不出錢,銀行可以把房子拍賣掉拿回貸款。設定抵押權不代表房子不是你的——所有權還是你的,你照常住、照常使用,只是不能在銀行不知情的情況下賣掉。
抵押權有「順位」的概念。第一個設定的是第一順位(通常是房貸銀行),之後如果再設定第二順位(如二胎房貸),拍賣時第一順位優先拿錢,剩餘的才輪到第二順位。這也是為什麼二胎房貸利率比較高——因為銀行的風險比較大。
範例
抵押權的順位與風險關係:
| 順位 | 常見情境 | 風險 | 利率 |
|---|---|---|---|
| 第一順位 | 一般房貸 | 低(優先受償) | 較低(約 2%-3%) |
| 第二順位 | 二胎房貸 | 中高(次順位受償) | 較高(約 3%-7%) |
| 第三順位以後 | 較少見 | 高(可能拿不到錢) | 很高或無銀行承做 |
※ 抵押權設定金額通常為貸款金額的 1.2 倍(含可能的利息與違約金)。
常見誤區
誤區:房子被設定抵押權就不是我的了。
解答:設定抵押權只是擔保,所有權仍然是你的。你可以正常居住使用,只要按時還款,抵押權在還清貸款後會被塗銷。只有在你嚴重違約、銀行聲請法拍時,才可能失去房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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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資料
-
[全國法規資料庫]
民法物權編 - 抵押權 - 來源連結
(2023-01-01)
抵押權的設定、順位與實行規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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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更新:2026年02月10日